2023年,天津落戶政策又有新變化!
12月28日,天津市公安局黨委委員、副局長張巖及相關負責人做客由市政府辦公廳、市網信辦、海河傳媒中心合作策劃的《公仆走進直播間》“向群眾匯報——2022委辦局長年終訪談”市公安局專場,對落戶政策等問題進行回應。
▲天津市公安局黨委委員、副局長張巖及相關負責人做客《公仆走進直播間》“向群眾匯報——2022委辦局長年終訪談”
【資料圖】
從2023年起,放寬父母投靠在津子女的落戶政策。
外省市戶籍公民,男性年滿60周歲、女性年滿 55周歲,或已辦理退休手續(xù),來津居住滿6個月,其成年子女為我市常住戶口,且在津有合法產權住房的,準予在津落戶。
此次調整全面取消了外地無子女的限制,放寬至在津有成年子女即可申報。
需要攜帶以下材料:
1.書面申請;
2.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(申請人男性不滿60周歲、女性不滿55周歲的,還須提供退休手續(xù));
3.能夠證明申請人與被投靠子女關系的證明材料(個人檔案等);
4.申請人《天津市居住證》;
5.落戶地居民戶口簿;
6.房屋產權證明;
7.房主、戶主同意落戶聲明;
8.能夠證實房主與落戶人親屬關系證明材料(能夠系統查詢的免予提交)。(津云新聞編輯孫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