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網(wǎng)傳一份立案通知顯示:江西高院稱,吳丹紅律師在擔任勞某某辯護人期間,通過個人社交賬號發(fā)表多篇文章及評論,涉嫌存在違規(guī)炒作案件以及在法庭上發(fā)表詆毀辦案機關不當言論的等違規(guī)行為。北京市律師協(xié)會決定對吳丹紅律師立案調(diào)查。
4月25日,吳丹紅律師向記者證實了該網(wǎng)傳文件的真實性。就上述文件提到的“違規(guī)炒作案件”,吳丹紅表示,在代理勞榮枝案期間,自己沒有就案件發(fā)表過觀點。自己沒有任何炒作案件的主觀意圖,如果要炒作案件的話,可以直接接受媒體采訪。
(資料圖片)
勞榮枝出生于1974年,1989年考入九江師范學校就讀幼師專業(yè),畢業(yè)后進入九江石油分公司子弟學校做小學教師。1994年,在朋友的婚禮上結識法子英并相戀。兩人相識的第二年,法子英因搶劫傷人逃離九江市,20歲的勞榮枝選擇放棄家庭和穩(wěn)定的教師工作,跟隨法子英踏上了亡命之路。
南昌公安發(fā)布的通緝令上的勞榮枝和法子英。
1996年起,兩人流竄多地綁架、搶劫他人。二人在南昌、廣州、溫州、南寧、合肥等實施犯罪,勞榮枝使用色相勾引看上去家庭殷實的男子,將其騙至出租屋后,采用持槍、持刀綁架勒索、搶劫等手段劫財,前后殘忍殺害了7人。直至法子英在合肥作案期間被捕,于1999年12月28日被槍決。
勞榮枝則潛逃了20年,長期隱姓埋名、使用虛假身份,還多次整容,期間有從事銷售,曾在福建廈門的酒吧,靠賣酒水獲得提成,后幫男友在商場賣名牌手表期間被發(fā)現(xiàn)。
2019年11月28日逃亡近20年后,勞榮枝在福建廈門落網(wǎng)。12月5日廈門市公安局向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移交逃犯勞榮枝,江西警方將勞榮枝押解回南昌,12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勞榮枝批準逮捕。
2020年8月31日,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勞榮枝涉嫌故意殺人、綁架、搶劫罪一案向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
2021年9月9日,勞榮枝案一審宣判,以故意殺人、搶劫、綁架三罪并罰判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(chǎn)。同年9月23日,勞榮枝上訴案已正式立案。
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勞榮枝案。
?2022年11月30日上午,江西高院對勞榮枝涉嫌犯故意殺人罪、搶劫罪、綁架罪上訴一案作出二審宣判: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目前,對勞榮枝的死刑裁定,正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。
(來源:新黃河客戶端)
統(tǒng)籌:王長善 編輯:高暢韻關鍵詞: